有可能的。
1,首先这不是遗嘱而是赠与,因为老爷子生前完成过户,而不是死后再完成财产分配。
2,见《合同法》192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可以证明存在上边情形,那么即使房子已经过户,也可以行驶法定撤销权撤销合同,合同撤销,所有权的移转也缺少了依据,我国物权法不支持“无因性原则”,则,对方应当返还房产。
3,三种情形的证明:
(1)严重侵害行为”,要求受赠人必须要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仅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所实施的触犯刑法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而且也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所实施的严重有损道德声誉的行为。如果赠与人对损害没有过错,实属意外的,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最明显的是:刑事判决书、治安处罚单、民事判决书等书证来确认(这个不容易证明)
(2)主要还是证明对方有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吧
这是一种赠予行为,老人健康完全有权收回,这是肯定的。
过户完成后,房子已经是他人的了。老人已经没有处分权了。
提问不清,删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