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务员笔试科目:(1)考试类别为甲类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考试类别为乙类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海南公务员笔试时间在每年的4月,2016年海南公务员笔试:2016年4月23日。
海南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公安专业科目占40%,计算笔试综合成绩;
(2)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公安专业科目占30% ,计算笔试综合成绩。
(3)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市县、省垂直管理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直属机关、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海南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少数民族市县(含乡镇)和其他市县(含乡镇)分别划定。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省直机关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