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不能住了,得腾出来了,法院要拍卖的,不配合会抓人拘留的的
没有张贴封条,只是将查封裁定书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所用权人不能买卖、转让,可以居住。
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重要财产,那么房子查封以后还能居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