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去交警队责任认定书一定要本人吗

2024-11-09 1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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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需要由当事人本人签名的,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回答2:

不一定要本人去。

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警队作出 。如晨本人有其他的杂事是可以委托他人去做的, 但要写一个授权委托书 ,把权限设定好。 当然,如果有时间 还是本人亲自去做比较好。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

回答3:

您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可以委托他人代领的。但是委托他人可能需要委托书,所以最好是打电话提前沟通一下。

回答4:

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事故双方需要携带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行驶证等)去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
因为双方的身份资料在出认定书前已经登记过,领取认定书时只要确认你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就可以领取。
一、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哪些资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对于交警在出具认定时,他们会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条款规定和原则来制作认定书的。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