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重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505分;
一般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436分;
民办(二级学院)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365分;
普通专科(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在328分;
民办(二级学院)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78分;
理科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重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520分;
一般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442分;
民办(二级学院)本科最低控制分数392分;
普通专科(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340分;
民办(二级学院)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90分;
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科体育最低控制分数线365分;
理科体育最低控制分数线269分;
文科体育、理科体育、民办本科、普通专科、民办专科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由学校负责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
按照教育部、文化部的有关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或专业)招生的办法是:吉林省招生办负责将高考成绩通知其所报的第一志愿学校,由学校负责择优录取。
在吉林省具有具体招生计划数的艺术院校(或专业)的招生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本科层次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0%投档,专科层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军事院校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4倍提供军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