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完全没有搞清楚经济适用房的概念,而在整个操作过程中都完全没有政策性,保障性。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出资并组织修建的房源,其供给对象是本区域内的无房户,低收入群体,人均住房面积低的居民,不同于商品房,是在没有取得全产权之前不允许买卖的,其间的一切买卖行为均属无效。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
一,主申请人必须是本市户口,
二,家庭年收入在五万以下,各个城市的标准不一样。
三,人均住房面积在17平方以下,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
四,五年内无买卖房的记录,无豪车,证券等。
符合申购条件的人才能申请,如果你在别人手里去买,那么你与申请条件丝毫没有关系,如果政府知道了,申请人的资格都有被取缔,房子有收回去的风险。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是可以的,但必须是双证齐全,即房产证,土地证都获得后才允许上市交易。
怎么才能取得双证呢?申请程序走完后,会给你一个认购证,参考摇号或分配,选择房源,签定合同,交费,允许按揭。一切手续完成后,交房,在交房之后不久,会拿到房产证。在五年后,政府通知办理土地证时,还要交之前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左右的费用,这样才能拿到土地证。
这才是双证齐全,才能入方进行随意的交易。
中介收你的费是不合法的,这种政策性的房源介绍买卖,起码应懂得政策才行,假如你这个房出了问题,可以起诉中介退款及赔你相关的损失。
如果对方不加价,严格按照原协议执行,你应尽快想法拿到双证,打官司都得输,相对而言你的风险大一些。
补充二楼回答。 要两证齐全为好,即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按正常手续,新建房要先行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后再办理房产手续。办理土地相关手续需当地规划部门同意,符合当地规划,补办相关规划手续后补办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