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标显著性,怎样防止被驳回

2025-03-30 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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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注册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冲突
对于不熟悉注册流程以及没有经验的注册者,发生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所以就需要注册者在进行商标注册前对所需商标进行近似商标查询,否则很容易造成“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情况,因为以上情况商标申请被驳回时,商标局是不会退回注册手续费用的。
2、 所注册商标缺少显著特性
简单有时也是一种错误,当我们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一个简单的线条、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圆形、正方形等)时,商标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申请中的商标缺少显著特征,太普通、平淡,不具备可识别性,从而不被审核通过,驳回申请。
3、商标近似被驳回申请
商标是独一无二的,如果说存在两个分别不是很大的商标,那么当消费者进行消费,记住品牌的时候就会造成差错。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含义、读音、图形的构图及颜色、立体形状、整体结构、颜色组合相差无几的话,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所以这种近似商标申请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4、禁止使用的商标标志
《商标法》当中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5、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做为商标名注册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够做为商标注册的,比如“汽车”不能做为一个汽车品牌的商标,“香蕉”也不能做为香蕉这种水果类别的商标。

回答2:

自从打车软件的盛行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少企业会疑惑,诸如“来啦”、“到了”“我来啦”等词汇或短语,是否可以申请商标注册,注册成功率有多高。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往往以该文字作为商标使用缺乏显著性为由,认为该商标注册成功率较低,甚至不能注册。那么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具有什么程度的显著性商标才可以获得核准注册,是每个需要注册商标的申请人都必须考虑的问题。商标显著性,其核心在于识别性,即相关公众将其认知为商标并以其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商标法》第11条便是对商标显著性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以下所列商标均是由于文字缺乏显著性,不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而被商标局予以驳回的。诸如“三个土蛋”这个标志,其本身就不具有被作为商标认知的可能,故作为商标使用更是无法让相关公众区别其商品的来源。又比如,phonics works,翻译为声学工作,显然与41类的服务内容关联性太强,从而失去了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实际上,判断显著性的关键取决于标志本身与指定使用商品/服务之间的关联程度,关联程度越高,显著性越弱;关联程度越低,则显著性越强。虽然法理上认为,在商标授权阶段,对标志显著性的强弱并不要求,只要求显著性的有无,只要标志达到最低限度的显著性便可申请注册。但实践中,从商标局长期以来的审查结果来看,最低限度的显著性是非常抽象非常主观的概念,这就极大依赖于知识产权代理人的专业的经验判断。所以,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前,交由专业的代理机构查询判断,尽可能选择显著性强的商标,避免弱显著性或者完全无显著性的标志,从而减少标志因缺乏显著性而驳回的风险。

回答3:

《商标法》第11条便是对商标显著性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以下所列商标均是由于文字缺乏显著性,不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而被商标局予以驳回的。
诸如“三个土蛋”这个标志,其本身就不具有被作为商标认知的可能,故作为商标使用更是无法让相关公众区别其商品的来源。又比如,phonics works,翻译为声学工作,显然与41类的服务内容关联性太强,从而失去了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
实际上,判断显著性的关键取决于标志本身与指定使用商品/服务之间的关联程度,关联程度越高,显著性越弱;关联程度越低,则显著性越强。虽然法理上认为,在商标授权阶段,对标志显著性的强弱并不要求,只要求显著性的有无,只要标志达到最低限度的显著性便可申请注册。但实践中,从商标局长期以来的审查结果来看,最低限度的显著性是非常抽象非常主观的概念,这就极大依赖于知识产权代理人的专业的经验判断。所以,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前,交由专业的代理机构查询判断,尽可能选择显著性强的商标,避免弱显著性或者完全无显著性的标志,从而减少标志因缺乏显著性而驳回的风险。
希望社标网图形商标查询的回答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