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可以假释吗?

2025-03-31 18: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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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刑法》规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或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其刑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可以假释。根据法律规定,死缓罪犯假释案件,由刑罚执行机关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回答2:

被判为死缓的犯人是不可以假释的。

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发展进步,我们国家是一个依法立国的国家,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我们是有着五千年的历史,我们以儒家思想为根本,已经深入人心,所以也会有一些对态度好的犯人进行假释,那么被判为死缓的可以假释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假释只能是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犯人可以假释,而死缓是不在这两个刑法里面的,所以被判处死缓的犯人是不能够进行假释的。如果说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只要不是因为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这些暴力事件基本上都是可以假释的。



《刑法》中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就是可以的,而无期徒刑的则是实际执行十三年,在这期间表现良好,没有犯罪的危险就可以假释了。所以,假释是有条件的,只有本身对这个社会没有了危险才能够假释,而死缓的罪犯大多数是犯了一些罪大恶极的罪过才会被判处死缓,而这些人谁都无法保证出去后不会对这个社会做出危险的事情。所以,一般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是不能够假释的。

在这个文明的社会,我们应该遵纪守法,法律已经给了我们最大的权利了,我们为什么还要去挑战它的底线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应该每个人都遵纪守法,这样这个社会才能够更加的美好,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也能够更加快乐。而且也不用操心自己的安全问题会受到危险,每个人都活在这个和谐、美丽的社会,那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的有意义。

回答3:

判死缓后两年内如果没有再犯罪,转为无期徒刑。
假释不是保释。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1、假释是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因此,必须附加一定的条件: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2、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相同,同时,刑法也明确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进行假释。

3、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4、对假释犯的监督及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回答4:

对于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可不可以假释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十五条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

第二十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刑法中关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的时间,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方可假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第二十五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能不能适用假释有比较多规定的,例如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不适用假释。

以上知识就是对这一问题进行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无讼,私信咨询。

回答5:

你朋友的这种情况不可以假释。假释所适用的对象条件是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它还有个限制条件,就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执行刑期为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才能适用假释。但是累犯或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10年以上的有期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被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