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工作,公积金和社保在天津,能转到北京来嘛?

2024-12-02 22:06:0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如果想在北京长期定居,那么还是转移到北京来吧。前提是:你在北京通过工作单位建立了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就可以在北京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申请将天津的养老保险(从2010年1月1日已经实施)和医疗保险(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转移到北京来。
2、其他三险不可以转。公积金不可以转,但可以提取,你离开天津凭着身份证和原单位离职证明,可以到原单位所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共同部分。
3、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的程序如下:
45个工作日办完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4、《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回答2:

1.现在异地转移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医保最快需要等7月以后才能异地转移的,其他三险和公积金是不能异地转移的
2.建议你先在北京重新开户交,转移等7月以后再说,这样到时候可以一起办了
肯定是转移好了,这样天津的交费时间可以累计在北京那边去了
3.天津的公积金,你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提供身份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去原单位所属区的公积金中心或者托管银行办理,单位+个人部分全退

回答3:

不能
保险关系只能是往户籍所在地转入
你需要让天津社保中心给你开一个社保转移单,然后保管好,找机会回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