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中小企业资格认定证明函要去哪开?

2024-12-02 13:19: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中小企业资格认定证明函在当地的经济信息委员会或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具。
1、要求办理中小企业证明,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填写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近三个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须提供上年度12月末的会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以上上述材料均准备一份。
2、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2:30-17:30周二、周四下午办结。
3、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承办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按相应时间内领取证明。
4、中小企业资格认定证明函在当地的经济信息委员会或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理。

回答2:

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有《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表格下载,填写信息加盖公章即可。

具体内容为: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扩展资料

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填写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4、上一年度(当年新设立企业以上月末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是由税务或统计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

5、上年度末的(当年新设立企业以上月末为准)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相关材料;

6、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一般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需要省或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出认定的,须提供有关招标方需要省或地级以上市作出认定的文件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如何办理中小企业证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证明函相关事宜

回答3:

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有《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表格下载,企业下载下来以后,再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自行认定即可。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扩展资料

如出现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需要对中小企业资格进行认定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办理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和资料: 

一、企业须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填写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四、上一年度(当年新设立企业以上月末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是由税务或统计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

五、上年度末的(当年新设立企业以上月末为准)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相关材料;

六、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一般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需要省或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出认定的,须提供有关招标方需要省或地级以上市作出认定的文件依据。

参考资料: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如何办理中小企业证明

参考资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证明函相关事宜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回答4:

中小企业资格认定证明函在当地的经济信息委员会或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具。

1、要求办理中小企业证明,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填写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近三个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须提供上年度12月末的会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以上上述材料均准备一份。

2、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2:30-17:30周二、周四下午办结。

3、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承办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按相应时间内领取证明。

4、中小企业资格认定证明函在当地的经济信息委员会或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理。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