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没发工资,故意拖欠怎么办?

2024-11-08 02: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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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 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 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二、 拖欠工资投诉、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1.劳动局 2.劳动仲裁委 三、拖欠工资劳动法规定: 第 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 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 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86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92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93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 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94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95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现在像这样拖欠员工工资的公司很少了,一个员工工资没多少,但是对它公司以后得声誉会有影响,聪明的老板是不会这么做的,看来他就是不想给你发工资了,奉劝各位朋友离职的时候不要写这种跟领导关系不好的理由,他当然会生气的,随便找个理由也比这个好。既然这样了,就找他要,工资多的话实在要不回来就咨询下律师吧,没有签合同是没什么法律效益的。

回答3:

如果是自离(也就是矿工几天),请到公司办理完离职手续。

如果办理了离职手续,还不给发工资:

1.先和公司协商。不行的话就投诉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网站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市长信箱什么的。

3.到当地劳动局进行投诉。

最好呢还是和公司协商一致,实在不行再用法律捍卫

回答4:

是工资数目比较大吗?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会拖欠工资的,如果故意拖欠的话,可以先给老板打电话沟通一下,询问一下是什么原因,是离职时工作没有完成吗?如果是的话,我可以补完成。必要的时候,说句软话道个歉。如果还是不行的话,只能去社保大厅了,去那里说明下情况。再不行就通过法律程序。

回答5:

如果状况真的是按你的描述,按照劳动法规定,你辞职是没有问题的。第一,公司和你没签试用期合同,第二,因为是公司存在拖欠工资不付加班费等问题你才提出辞职。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是要补齐你的工资而且要做出一定的补偿。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你需要提出证据证明,第一,你确实上了班并且是试用期,第二,公司确实拖欠工资并且经常加班不发加班费。这个取证还是比较不容易的。建议可以去公司找老板谈,然后偷偷对谈话录音,录音里尽量对上述几个问题有体现,尽量包括你上班和辞职的时间点。拿到证据后就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提起仲裁了。如果证据充分,会成功要回工资和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