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反复,曹雪芹在北京唯一有史可考的故居有望在2010年内复建,地点在崇文区磁器口十字路口的东北侧(原广渠门内大街207号院附近),也就是史料上记载的崇文门蒜市口地区曹雪芹十七间半房故居原址东北方向。
按照规划,复建故居占地800平方米左右,建成为曹雪芹故居纪念馆,展出《红楼梦》各种版本等。市规划委在回复中表示,2003年3月,崇文区文委请古建专家进行房屋设计,并于2004年组织红学、建筑界专家进行了讨论,确定了设计方案。崇文区相关负责人曾介绍,故居复建拟按照清代乾隆《京城全图》中“十七间半房”建造,占地800平方米左右。
曹雪芹在北京的故居原有多种说法。1982年10月,中国历史档案馆研究员张书才在全国《红楼梦》学术讨论会上,介绍了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清代内务府档案中新发现的一件刑部移会,这件原始档案载明:“后因隋赫德见曹寅(曹雪芹祖父)之妻孀妇无力,不能度日,将赏伊之家产人口内,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
这件档案证明,曹雪芹一家由南京回到北京后,住在崇文门外蒜市口。张书才拿乾隆《京城全图》对照,蒜市口街16号院与记载的十七间半房相似。
经过实地考证,确定广渠门内大街207号院为故居原址。院子有18间房子,按照民间的说法,阴阳房和门洞算半间,正好吻合十七间半的格局。而且,张书才和多名研究者发现,院子还留存“端方正直”四扇屏门,这四个字曾在《红楼梦》里出现过。张书才认为,这就是曹雪芹的故居遗址。
这一发现得到红学家普遍认同。端木蕻良、冯其庸等红学家多次来此实地考察。有红学家认为,曹雪芹在这段地区的居住经历为他后来创作《红楼梦》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