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2024-11-09 06: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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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交百分之20,个人交百分之8,其中百分之8进入到个人帐户;
2、医疗保或喊烂险:单位交百分之8或百分之9,个人交百分之2,其中百分之2.8进入到个人医保卡上;
3、失业保险:单位交百分之1.5,个人交百分之0.5,供员工失业时到社会上领取失业金;
4、工伤和生育渗旅保险:分加是百分之1和百分之0.8,有的地方是单位全额衫漏负担,有的地方是每月扣员工1元钱,出现工伤时向保险公司理赔。生育保险则是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承担;
5、住房公积金:单位交百分之10,个人交百分之10,全部进入个人帐户,买房时可提取,也可用来购房贷款,是低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