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广州公租房后,家庭中其中一人收入升高了,是否还能继续租住? 如果不能,那收入不算困难,但

2024-11-30 11: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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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继续租住,不影响。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第五,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而《指导意见》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限制。

回答2: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最高月收入不超过2066元

1.户籍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2. 收入、资产要求
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
一人户低于24795元(即人均月收入2066元);
二人户低于45458元(即人均月收入1894元);
三人户低于61989元(即人均月收入1721元);
四人及以上家庭低于74388元(即人均月收入1550元)。

家庭资产净值标准:
一人户低于13万元;
二人户低于24万元;
三人户低于33万元;
四人及以上家庭低于44万元。

3. 住房要求
(1)住房困难标准
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2)房产变动情况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流程
申请时就要选择好获补助方式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受理、初审及公示;
3.经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复核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公示和批准。

备注:申请人递交申请时须明确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自行解决住房,还是轮候公租房;选择承租公租房的申请人须选择拟承租公租房的区域意向。
三、保障方式
可等公租房也可领钱自行租房,广州市公租房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

符合条件的家庭,选择领取租赁补贴的,一经审核通过,即予发放租赁补贴,由其自行在市场上租房。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根据适度保障的原则,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政府不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直接发放差额住房租赁补贴。

保障对象如果选择实物配租方式(即租住公租房)的,最高按所租公租房的市场租金八成发放租金补助。不过,公租房源的轮候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轮候期内不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也就是说,如果选择了要等房子,则需要用自己的钱在市场上租房进行轮候。

四、补助标准

广州公租房将采取“市场计租、分档补助、租补分离”的租金收取模式。

“租补分离”是广州公租房管理办法的一大特色,即租金和租金补助单独核算,保障家庭在全额交纳市场租金后,再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给予发放租金补助。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介绍,这改变了过去统一按优惠租金计租的方式,政府补贴由“暗补”变为“明补”,有利于明晰政府对保障对象在租金方面给予的补贴和投入,也有利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

“市场计租”即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参照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具体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确定并公布;“分档补助”即政府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收入高低给予分档租金补助,租金补助标准为市场租金的50%~80%,即保障对象实际缴纳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约为市场租金的20%~50%。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或政府已有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按优惠租金计租,不另外发放租金补助。
五、计算公式
1.住房租赁补贴计算公式
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

其中:
1)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
2)家庭人口计算标准为:1人户按1.5人计算,2人及以上按实际人数计算(超生子女未缴纳社会抚养费或缴纳社会抚养费未满5年的除外);
3)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
4)收入补贴系数为:

(一)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经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补贴系数为1.3;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9600元的,不含上述第(一)点家庭,补贴系数为0.9;
(三)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9600元、低于或等于15600元的,补贴系数为0.7;
(四)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5600元、低于或等于20663元的,补贴系数为0.5;
(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0663元、低于或等于24795元的,补贴系数为0.3。

5)区域补贴系数
(一)户籍地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1。
(二)户籍地为白云、黄埔、萝岗、南沙、番禺、花都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9。

2.租金补助计算公式
租金补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补助标准。

其中,补助标准为:
一、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9600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8;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9600元,但低于或等于15600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7;
三、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5600元,低于或等于20663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6;
四、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0663元,低于或等于24795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