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太吵是可以打110报警。
1、如果楼上制造噪音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日常生活和休息,构成扰民,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报警,让警察上门做出警告、解决纠纷,但是报警并不是首选;
2、建议当事人先于楼上邻居沟通协商解决纠纷;
3、若是协商不成,建议找物业或者是街道社区进行调解;
4、若是纠纷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再打110报警,让警察出面解决。
如果楼上太吵闹,而且他们所发出的噪音已经影响到你的正常休息和工作了,那么你是可以拨打110报警的。
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这个是有规定的,可以报警,但有时间限制。一般白天噪音扰民是归城管管的。深夜扰民才是可以报警的。不过现在的执法环境对警察要求很严格,所以,只要报警了,一般辖区派出所都会出警处理的。
几个真实的故事与大家分享
1、老师的叉衣棍
朋友家在教师楼的二楼,楼下住的是曾经教过我们的物理老师!有一次在朋友家玩得比较晚,我们都很小心,害怕打扰别人休息。起身出恭的时候一不小心碰倒了椅子,“砰”……
1分钟后,地板下响起了很有节奏的捅击声。朋友笑道:“没事,晚上一有点响动,他就会用叉衣棍捅击地板示警,2-3分钟就会停下的”我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张刚毅的面孔微笑着说:别吵,该休息了。
2、隔壁楼上的年轻人
开门的时候,正好碰见隔壁的女主人。
“你家楼上吵不吵?”寒暄之后,她温和的问道
“晚上还好,只是偶尔白天会有些响动”
“哎!我家楼上一到晚上就开始闹腾,睡都睡不着”女主人抱怨着
“住的什么人啊?和他们好好说说吧!”
“一帮年轻人,不知道干什么的。每天回来都很晚,吵死人了”她的反应有些激动……
不久,业主群里开始看到隔壁女主人对楼上的抗议声讨…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抗议升级为谩骂,越来越激烈的谩骂。
不变的是,隔壁楼上的年轻人从未在群里回应……隔壁女主人也从未停息……
3、外甥家的地毯
外甥搬进了新房,因为是同一个小区,经常会到他家坐坐。他家装修时全都铺的木地板,当然厨房以及卫生间除外。
每每去他家,总能听见天花板上传来跑动的脚步声、拖凳子的摩擦声、玻璃珠子掉落声……有时候还会有重物落地的声音等
一到这个时候,外甥都笑着说:他家有两个小孩,正是特别淘气的年纪。
最近一次去外甥家,发现他家里铺上了地毯。坐了好一阵,都没听见楼上传来一点声音。外甥觉察到我的疑惑问,笑了笑:地毯是和楼上那家人一起去买的,他家也铺上了……
可以的。
同时,可以先沟通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报警是应该的。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北京地区为白天6:00-21:59,夜晚22:00-5:59)
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扰民是可以报警的,警察会上门协调的也可以找街道社区,我建议还是自己先去楼上沟通一下,邻里关系没必要搞得太僵,屡教不改的再报警也不迟,这种事警察也只能协调 没其它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