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比较多,而且近年来由于运输车辆的增多,危险品流通量的增大,发生火灾的次数、损失和危害程度都有较大的增长和加重。总结和归纳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危险品装卸违反操作规程
危险品在装卸过程中,如果违反操作规程,摔、碰、拖拉、翻滚、野蛮操作或者使用不合格的装卸工具,都会造成摩擦、撞击而引起火灾事故。
2.危险品包装不合格
如果将包装不合格的危险品装上车或在车上码放不牢固等,极易留下事故隐患,并且在行驶途中发生事故。
3.车辆技术条件
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应当保证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符合所装运危险品的要求,否则就容易出现事故。
4.危险品混装混运,违章积载
危险品运输的积载隔离非常重要,否则一旦出现事故,将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5.调车作业违章溜放
列车在调车连挂溜放时的撞击力比较大,如果超过了包装或容器的安全系数,就很容易损坏包装或使容器造成泄漏而发生事故。
6.行驶违章
车辆在行驶中违章行车是造成交通事故一个重要原因,此时如果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就会带来更加危险的后果。例如,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河南省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豫HD6962”解放牌新大威罐车,从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装载甲醇运往山东。该罐车在包茂高速安塞服务区休息后出发,在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后低速行驶约200m处,导致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段由北向南行使的“蒙AK1475”号双层卧铺客车追尾,造成甲醇泄漏,客车起火,事故客车司乘人员36人死亡,3人受伤。
7.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常常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例如,2000年9月29日,宝鸡市丹凤县河口镇一个体司机驾驶一大货车,由湖北省枣阳市金牛化工厂拉运5.2t氰化纳前往宝鸡市丹凤县四方金矿,当车行至312国道1303km+450m处时,由于驾驶员疲劳驾驶导致操作错误,导致汽车翻入道路北侧约3m深的铁河内,罐体与车体分离翻转,罐体上部撕开了一个长约30cm宽约5cm的裂口,除罐内残存的200kg外,其余5t氰化纳液体全部流入河道,造成了河水严重污染,直接威胁到铁河两岸及丹江下游的人畜安全。
8.静电放电
由于绝大部分易燃气体、液体都是介电体,因此在运输过程中物体的运动和相互摩擦又非常容易产生并积累静电,如果没有很好消除和导除静电的措施,就很容易发生静电放电而导致着火或爆炸事故。例如,广州海运集团公司的“大庆243”轮第14航次从广州黄埔挂山驶抵长江下游龙潭水道南京栖霞油运锚地,在过驳作业时由于静电放电引起爆燃,造成三艘油驳相继爆炸起火,泄漏的原油在江面上形成了2万多平方米的油淌大火。大火造成6人死亡,3人失踪,大庆轮和三个油驳全损或部分烧损,直接财产损失高达822.6万元。
9.技术故障导致泄漏
危险品管道运输都是散装的气体或液体运输,线路长、运量大、技术复杂且易燃易爆,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损失、伤亡大,扑救难度大,政治影响大。
10.灭火方法错误
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和在储存过程中一样,灭火方法不当同样会小火酿成大灾,并且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伤亡。
1、着火源控制不严。着火源是指可燃物燃烧的一切热能源,包括明火焰、赤热体、火星和火花、物理和化学能等。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外来火种。如烟囱飞火、汽车排气管的火星、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的烟头等。二是内部设备部良,操作部当引起的电火花、撞击火花和太阳能、化学能等。如电器设备不防爆或防爆等级不够,装卸作业使用铁质工具碰击打火,露天存放时太阳的曝晒等。 2、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混存。出现混存性质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往往时由于保管人员缺乏知识或者时有些危险化学品出厂时缺少鉴定;也有的企业因缺少储存场地而任意临时混存。造成性质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因包装容器渗漏等原因发生化学反应而起火。 3、产品变质。有些危险化学品已经长期不用,仍废置在仓库中,又不及时处理,往往因变质二一起事故。如消化甘油安全储存期为8个月逾期后自燃的可能行很大,而且在低温时容易析出结晶,当固液两相共存时灵敏性特别高,当微小的外力作用就会使其分解而爆炸。 4、养护管理不善。仓库建筑条件差,不适应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热措施,使物品受热;因保管不善,仓库漏雨进水使物品受潮;盛装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触空气等均会引起着火或爆炸。 5、包装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容器包装损坏,或者出厂的包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都会引起事故。 6、违反操作规程。搬运危险化学品没有轻装卸;或者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桩;或在库内改装打包,封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7、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险品库房的建筑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库内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有饿缺少保温设施,使物品达不到安全储存的要求而发生火灾。 8、雷击。危险品仓库一般都设在城镇郊外空旷地带的独立的建筑物或是露天的储罐或是堆垛区十分容易遭雷击。 9、着火扑救不当。着火时因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和灭火方法,使用不当的灭火器材使火灾扩大,造成更大危险。
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野蛮作业造成火灾。
车况不佳引起火灾。
违章行驶相撞起火。
混装引发火灾。
1.野蛮作业造成火灾。化危品在装卸过程中,如违反操作规程,碰撞、拖拉、翻滚等野蛮作业或者使用不合格的装卸工具,都容易引起火灾。
2.车况不佳引起火灾。
3.违章行驶相撞起火。
4.混装引发火灾。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堆放一起,就会发生化学变化,引起燃烧或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