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分段计算,从1983至2001年,发12个月,然后08年开始发一个,就是12+1=13个月,生活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概念不同,并且法高于规定,应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08年8个月的也就是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终止劳动合同生活补助费的复函,应是标准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是职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从08年开始算,只给一个月工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