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你这房子,是婚前购买的还是婚后购买的(拿结婚证)房子登记人是一方,那么~~只要房子是你俩拿结婚证之前购买,就属于登记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产区那权益属于他个人!!你有出资凭证,只能证明你拥有对他的债权,产权和你无关!如果是你俩拿了结婚证之后购买的,不管房子登记人是谁,这房子都属于你俩婚后购买共有财产,在没有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下,房子产权你俩一家一半!!至于加名字,只有等你贷款还清,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才可以办理,不需缴纳税费,只有几百元工本手续费,前提是你俩有结婚证。
根据你传递的信息有两个,并且把两个关系并不密切的事情强扯到了一起。
第一,必须肯定,婚后购房,无论产权人为谁,均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二,若是全款购房,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和土地局办理加名手续。只收取手续费。若有贷款,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因为银行是他项权利人,有权拒绝提供相关资料。
其实银行不愿意协助你们办理这个手续,主要原因是,产权人变更后,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同时要补很多涉及贷款的手续。银行不想麻烦,所以不愿意。这个问题与你是否为房屋的共有产权人,没有必然联系。
在还贷期间的确是不能办理房产加名过户之类事情,直到贷款还完才可以
如果你一定要加名字,你现在那么是提前还贷,要么就是等贷款还完
保留好你出了首付的证明,以防万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但是,有些夫妻感情破裂,为保证离婚时多争取财产,日常所得的财产“防火防盗防老婆/老公”,将存折写父母的名字,以为在父母名下就不能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不用分配,损害配偶的利益。
婚后财产就是双方的,没你出面同意这套房子谁也出售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