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上的发电机只要发动机运转就能发出电来,只要有电就会给蓄电池充电,当蓄电池的电饱和后就会停止充电的,只要蓄电池的电能不消耗就不用充电,没有间断也没有规定时间的,发电机会根据蓄电池的电量多少改变充电电流的。每当启动一次发动机所消耗的电量就够发电机充十几二十分钟了,而发电机所发出的电能首先要提供发动机运转的所有电器设备,剩余的电能才充入电瓶,如果晚上开车开足了灯光,耗电量大充电的时间就要长一些。
使用中汽车蓄电瓶定期补充充电,步骤如下:
先用蒸馏水或蓄电池专用补充液将蓄电池的液面调整到规定高度。
充电前按照充电设备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将要充电的蓄电池连接起来。串联在一路的蓄电池的总电压不能大于充电设备的额定电压。
定电流充电的充电电流是根据蓄电池的容量来选择的。定电流充电分两个阶段进行。阶段一的充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的十分之一,阶段二的充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的二十分之一。
蓄电池充完电后,检查蓄电池的电解液的密度。如电解液密度不符合要求,可先将原格内的电解液到出一些;如原密度过小,可再加入相对密度的浓电解液;如原密度过大,可加入蒸馏水稀释。调整后液面高度应符合规定。
汽车新电瓶充电方法如下:
将电池正极接电源正极,电池负极接电源负极 。
初次充电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用初次充电电流充到电解液放出气泡,单格电压升到2.3—2.4V为止。然后将电流降为1/2初充电电流,继续充到电解液放出剧烈的气泡,比征和电压连续3h稳定不变为止。
全部充电时间约为45—65h。温度控制在35—40℃,初次充电完毕时,若电解液比重不合规定,应用蒸馏水或比重为1.4的电解液进行调整。调整后再充电2h,直至比重符合规定时为止。
新蓄电池第一次充电后往往达不到容量,应进行放电循环。用20h时放电率放电(即用额定容量1/20的电流放电至单格电压降到1.75V为止),然后再补充充电电流直至充足,经过一次充、放电循环若容量仍低于额定容量的90%,应再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
汽车为蓄电池充电为恒压充电,充电控制器(老的车子称为调节器)控制蓄电池充电电压在14V。启动后内燃机运行带动发电机工作,控制器保持输出电压恒定,为蓄电池充电。由于汽车启动时大电流放电后,蓄电池端电压下降,充电电流较大,随着充电时间的延长,蓄电池容量逐渐恢复,端电压升高,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当蓄电池端电压达到规定电压后,充电转为涓流浮充。端电压超过规定值后,停止充电。
汽车蓄电池和发电机是并联的,只要发动机运转,发动机就会给蓄电池充电,同时给其它用电器供电。发动机不运转时要用电就是蓄电池供电。有需要大电流的话就是发电机和蓄电池共同供电。发电机给蓄电池充电不是连续的而且不是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