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夫妇。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菲利普是靠低廉的薪水度日,由于档次较低的生活消费水平,使得他们不得不逃避亲戚朋友的宴请,还要在女儿婚事上大伤脑筋。但菲利普一般会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凸显工作的勤奋;菲利普的妻子的节省能够在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上体现,凸显生活的节俭。
就算如此的克勤克俭、兢兢业业的生活,可这对夫妇还是在社会最底层生活。就是因为这样的窘迫家境,在游船上与穷困潦倒的于勒相遇时,逃避成为他们的唯一选择。
确实,这是冷酷无情的做法,但是若不这样选择,就不能保住女儿的终生大事,由此能够显现出资本主义社会中权势的重要性。他们的穷困如此的遮遮掩掩,如果只因于勒的出现破坏了女儿的终身大事,菲利普夫妇所承受的一切都会失去意义。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我的叔叔于勒》最初发表于1883年8月7日《高卢人日报》,随后被收入短篇小说集《羊脂球》。 19世纪80年代,正是法国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阶段发展的时期。普法战争以后,法国出现了延续二十年的农业危机,工业技术发展缓慢,工业危机也时起时伏。财政寡头为了转嫁危机,一方面向国外大量投资,加紧侵略殖民地。
另一方面,在国内加紧盘剥劳动人民,使小资产阶级大量贫困破产,一部分不甘心破产的小资产阶级成员,纷纷踏上了漂洋过海的险途,企望在美洲、亚洲甚至非洲闯出一条大发横财的生路,梦想着有朝一日腰缠万贯荣归故里。
同时,在文化思想上更加紧用资产阶级腐朽堕落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蚀毒害广大群众。这篇小说所报写的小资产阶级日益贫闲的境遇和他们海外发财的幻想以及拜金主义的人和人的关系都清晰地反映着时代的面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我的叔叔于勒
我在教读法国作家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时,设计并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谁?”有的同学回答是“菲利普夫妇”;有的同学说是“于勒”。我问学生的理由依据,他们说是手中的参考书上的答案。我查看了学生的参考书,其中持“菲利普夫妇是小说的主人公”观点的资料偏多,如《初中语文同步学习手册》(经济日报出版社),《初中语文学习手册》(新疆青少年出版社)等。那么,这篇小说的主人公究竟是谁呢?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先看看《文学辞典》中给“主人公”下的定义:“主人公是文学作品的主要人物,即作者所着力刻画的一个或几个在作品中占居主导地位的中心人物。作品中的矛盾冲突和故事情节紧紧围绕主人公展开,其他次要人物的出现及其活动,也以主人公及其活动为中心,并对主人公起一定的映衬作用。”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判断一个作品中主人公的主要依据是看他在作品的矛盾冲突和故事情节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再根据这个定义来分析这篇小说中的人物——于勒和菲利普夫妇。
小说中的人物于勒,作者是把他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来写的。于勒生活在小职员家庭中,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大染缸里,他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思想和恶习,被菲利普夫妇驱逐到了美洲。从此,他由家庭进入社会,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中,居然阔绰过一阵,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很大的买卖。但是好景不长,在竞争场中终于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后被收容在海轮上,靠卖牡虫厉为生,过着悲惨的生活。于勒的身世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一点时代的眉目,很有代表性。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身上还形象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金钱,这是这篇小说的主题思想。也就是说从小说所表现的中心看,于勒是占居主导地位的中心人物。再从小说的情节来看,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时,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嫂同过快乐生活时,哥嫂便把他当成“希望”“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全家念叨着他,盼望着他。当他又成了穷光蛋时,哥嫂对他躲之唯恐不及,避之唯恐不远,他又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也就是说于勒三次变化身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态度也变化了三次——小说中的矛盾冲突和故事情节是紧紧围绕于勒展开的。根据“主人公”的定义和以上分析就可断定:小说的主人公是于勒。
那么,菲利普夫妇在小说中起什么作用呢?小说以于勒这个形象为中心,还着力刻画了菲利普夫妇。菲利普夫妇虚伪、自私、贪婪、冷酷,有着一副可怜又可鄙的拜金相。他们虽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但他们的灵魂,已被资本主义社会腐蚀透了。于勒变化着的身世,好像一扇窥测他们灵魂的窗子,从中可以一下子洞察他们内心奥秘、灵魂深处。作者让于勒三次变化着身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态度也变化三次,前后迥异,强烈对比,把菲利普夫妇的内心世界充分展现出来,把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冷酷无情的金钱关系,表现得淋漓尽致,进一步深化了主题。也就是说,作品虽花了较多笔墨,着力刻画了菲利普夫妇,但矛盾冲突和故事情节不是围绕菲利普夫妇展开的,写菲利普夫妇是情节发展的需要,又起到了进一步揭示和深化主题的作用。所以说菲利普夫妇不是小说的主人公。
为什么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呢?我想这与作者的构思方式有关,小说题为《我的叔叔于勒》,但小说以“我”为叙事的主体贯穿全篇,用明线,详写“我”的父母对于勒叔叔的态度的变化,主人公于勒却是作为暗线,虚写和略写的,他的身世浮沉、际遇坎坷,年轻时放荡,中年时得意,老年时沦落,本有许多可写之处,但作家却把这些都置于幕后,而把菲利普推到幕前。菲利普虽在幕前表演,但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围绕“于勒”展开,他们只不过是幕前的“小丑”,而不是主人公。因此,我们判定一个人物是否是主人公,不能只看明暗虚实或着笔的详略,而应看人物在表现中心方面的地位,在故事情节发展和矛盾冲突中所起的作用。
我偏向“菲利浦夫妇”,应该是借“于勒”来描写“菲利浦夫妇”,但是以防万一,你可以写上是“菲利浦一家人、于勒”,如果只让写一个人,那就“菲利浦夫妇”吧。
此答案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
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莫泊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