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及其免责条件

环境法
2024-11-07 17: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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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从归责原则分析,我国环境侵权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即不要求侵权人主观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因此,排污符合国家标准,不能成为民事责任免责的事由,但可以作为行政责任的免责事由。具体详见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之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文并未明文要求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

  2. 构成要件:(1)侵权者实施了侵权行为,即实施了排污行为;(2)受害人遭受了损害;(3)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3. 免责条件(即免责事由):一般是指不可抗力;受害人过意或者过失可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