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指研究生和博士生)和在本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进城务工中的省以上人大代表等人员有住房困难情况的,不受收入、户籍等限制,可在全区范围内申请**投资建设的公租房。③“三旧”改造范围的被征收户住房有困难的给予优先安置。申请条件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③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④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办理程序领表→填表→初审→复审和公示→轮候→分配→入住。所需提交资料《三水区公租房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此外,申请承租产权属**的公租房,申请人确认有以下规定:①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租房。②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③已通过廉租住房保障、经适房购买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轮候公租房。④处于申请或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所在镇(街)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⑤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家庭,在轮候期间购买了住房的,取消轮候资格。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租金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二)承租产权属投资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公租房有以下要求:分配对象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申请条件①不受户籍、收入限制。②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办理程序投资企业或个人到所在镇(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备案→申请对象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所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