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分类是城市评估的范围。 一类城市指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等的城区部分; 二类城市指地级市城区、地区行署所在地城区、和一类城市所辖地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 三类城市指县级市城区、县和一类二类城市所辖县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 城市评估涉及的领域有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的公共服务行业,但这是不涉及“在刑法定罪上”的。 “在刑法定罪上”与此相关的应该是涉及金额的量刑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情况不同,国家允许不同的地区结合本地区的具体经济情况确定量刑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