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非移民国家
英国政府对不同身份人士入境和居留, 设有各种不同的条件和规定:
一 不需签证进入英国人士(Non Visa National)
1 英国籍公民(BRITISH CITIZEN)(BC): 不受英国移民法例管制, 可以自由出入境英国, 工作和长期居留
2 回归居民(RETURNING RESIDENT)在英国已有永久居留权的人, 离开英国不超过两年, 没有接受政府公费离开, 再加上进入英国的目的是回归或定居, 可以不需签证进入英国;
3 欧盟公民(EU or EEA NATIONAL )可以进入英国而无需签证。
4 某些国家和地区公民, 如美国, 加拿大和香港特区护照有人可以不需签证进入英国, 但不表示不需签证进入英国, 便不受英国移民法例管制, 可以在英国长期居留及工作。
二 需要签证进入英国人士(Visa National),受英国移民法例管制, :这类人士,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 都需要签证, 才能进入英国, 入境後, 不论是否需签证入境, 一视同仁, 在容许合法居留的期限内, 以及有多重签证的, 可以出境再入境,。
A 受英国移民法例管制,有限期或受其他限制居留的:
1 访问者(VISITORS)
访问者(VISITORS):因公探访或因私人旅游的人士, 取得英国入境签证後,可以获准进入英国。
2 学生(STUDENT):
以预备学生(Prospective student)和学生(Student)。身份申请入境签证获准,可以进入英国,并且在批准居留期内,自由出入境英国;
3 学生的子女及陪读
在英求学, 接受培训, 工作或因一些临时目的在英居留人士。 他们的18岁以下未婚非英国公民的子女(NON BRITISH CHILDREN) 包括亲生子女, 过继子女和领养的子女都可申请签证来英国与其父母团聚。签证期限与其父母相同
4 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 MAKER)者及家务助理(AU PAIR)主要是联邦地区年轻公民(17至27岁)可以申请入境, 来英国渡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 MAKER):此类签证期限不超过两年。或某些国家以|欧为主, 17至27岁之间, 独立的未婚人士可用"家务助理"(AU PAIR)理由申请签证, 来英学习英语, 一般可得到最多十二个月的居留许可, 但不得工作。 第一年结束时, 可再申请第二年,但最多不超过两年。 家务助理每日工作不得超过5小时, 每周要有两日假期。
5 持有工作证者Work Permit Holder持有工作证者:由在英国的雇主在英国预先向劳工处申请工作证,可以持证件申请签证进入英国工作及居留, 入境时通常会批准居留, 时间视乎劳工处所发的限期而定。 若工作证没有中断, 在得到劳工部同意後, 可以转换雇主。佣人--来英前已雇有佣人,雇主来英时, 可以申请该佣人入境英国。
6 自由任职者Permit Free
自由任职者:下列人士, 无需工作证, 一定要在外地申请签证入境英国及工作:
7 来英经商
来英经商, 开设公司, 或与他人合股在英经商, 若移民局满意申请人的条件, 一般是要有本身资金20万镑的投资额,合股生意, 需要有一半以上的股份, 可以获准签证来英, 初入境时, 移民局多数给予一年居留期限。
8 退休, 独立自主者
夫妻其中一人要60岁或以上,有足够的证明, 每年应有不少於二十五万镑的非工作收入(UNEARNED INCOME), 并需要证明他和英国有一个密切关系,如以前曾在英国居住,接受教育,或有近亲定居英国,可以申请来英及居留。
9 难民(Refugee)
不管如何入境, 难民在英国申请难民身份, 倘若获得内政部批准, 可以得到永久居留资格。
10 病人
医生出具的有关证明, 病人有能力自费支付医病费用, 所在国没有此治疗方法, 因而以"为治病逗留英国"(LEAVETO REMAIN FOR MEDICAL TREATMENT)理由, 可以申请来英治病, 居留许可期间视预计的治疗时间而定。
B 受英国移民法例管制, 但可无限期居留的
1 英国公民的子女
英国公民的18岁以下未婚非英国公民的子女(NON BRITISH CHILDREN) 包括亲生子女, 过继子女和领养的子女都可申签证来英国与其父母团聚。
2 已在英国定居的人士配偶及未婚和未成年子女
已在英国定居的人士, 如能证明有足够经济能力支持本人及家属的生活, 可以申请其配偶及未婚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签证入境及定居。 入境时必须持有入境签证。 他(她)可以偕同其已婚对象一同入境, 也可单独入境与後者会合。
3 已在英国定居人士的未婚夫(妻)
已在英国定居的人士, 如能证明有足够经济能力支持本人及家属的生活, 可以申请签证 ,带其未婚夫(妻)来英结婚, 一般申请入境签证(ENTRY CLEARANCE)期限为六个月, 可申请延期。
4 已在英国定居人士的18岁以下的近亲
已在英定居的人士可以办理亲人来英入境签证定居团聚; 18岁以下的近亲: 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可获准来英定居。
乙 永久居留(INDEFINITE LEAVE OR ENTER TO REMAIN)
由以下几条途径可获得英国的永久居留权(Permanent Residence):
1 英国公民及非英国公民但已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和其子女
2 结婚:英国公民的配偶, 在英国合法暂居结婚之後, 只要新婚夫妇满足内政部的要求, 可获得永久居留许可。
3 来英国与定居亲人团聚的人士:
所指的亲人包括: --父母亲 --祖父母 --18岁或18岁以下的子女 --18岁以上的子女 --姊妹 --兄弟 --叔伯 --姨姑 --18岁以下的近亲。
4 持工作许可证人士, 不需申请工作许可的人士, 经商者, 退休人士和独立自主者:
5 难民: 以难民身份在英逗留, 若得内政府批准, 可与其家庭立即获得英国永久居留;
6 欧盟公民及居留许可持有者(E。U OR EEA。Nationals and Residence Permit Holders)
7 祖父母在英国出生的人士: 如其为欧盟成员国公民, 他(她)可在英国寻找工作, 在英国留满四年後可获得永久居留权;
8 在英国连续住满十年
"十年的规定"(TEN YEAR RULE):指内政部给连续合法逗留十年以上, 或非法逗留十四年以上的人士的永久居留权。 如内政部通知离境, 却匿藏英国, 这段期间因系不合法居留, 不能算入十年的范围。
9 其他(Home Secretary's Discretion Outside The Rules)得内政政大臣许可而取得英国永久居留权
如子女在英国出生, 未满18岁, 父母可以藉子女的身份居留。
丙 英国籍公民(BRITISH CITIZEN)(BC)
取得英国公民的条件:
1 出生:
(1) 在英国出生, 其父母中任何一位是英国籍公民或永久性居民;
(2) 在英国出生, 其父母未曾合法结婚, 但母亲是英国籍公民或在英国定居
(3) 弃婴。 除非有相反的证据, 会当作英国公民
2 血源:
英国籍公民在外地出生的子女可以取得英国籍, 但除了为英国政府工作人士外, 1982年12月31日後, 在外地出生的子女只有第一代可以取得英国籍。
3 登记:
(1) 在英国出生, 出生时, 父母不是英国公民或永久性居民, 如父母其後成为英国公民或永久性居民, 可以在未成年前登记入籍。
(2) 在英国出生, 但父母不是英国公民或永久性居民, 在英国连续住满十年可以登记入籍。
(3) 本人或其父亲是在英国出生, 根据英籍法1981归化或登记入籍。
(4) 收养(ADOPTED CHILDREN): 在未成年前为英国公民或海峡群岛的大英联邦公民收养, 有正式的法庭收养令。 可以登记取得英籍和在英国定居。
(5) 以英国国籍(香港)法1990年登记入籍, 简称居英权。 可以取得英籍。
(6) 此外, 在1983年1月1日英籍法生效时, 除了两类大英联邦公民CUKU外, 所有大英联邦公民而有 RIGHT OF ABODE IN THE UK (俗称共同市场印)自动变成英籍公民(BC)。
4 归化(NATURALISATION)
依照英国国籍法经归化手续入籍。可以取得英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