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债后失踪,我在对方逼迫下写下了愿意代父还款的保证,请问我需要还钱么,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2024-12-03 10: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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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受胁迫,这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你可以在一年内通过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被撤销后,该保证无效。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该保证有效,你要还钱。
  

回答2:

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只要你能够证明你并没有向他们借钱,所谓的保证书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下的,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可以不承担责任。

请参阅《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规定。

回答3:

先拿出被对方逼迫的证据,再向法院行使撤销权,不过此举有可能导致对方加紧逼迫你的母亲。建议:不如踏踏实实做事,慢慢存钱还债,这样来得实在稳妥,心里也踏实。

回答4:

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