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院抗诉提出再审判决不服怎样维权

己开庭审查维持原判决
2025-01-20 03: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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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赋予了当事人上诉和申诉权,因此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在上诉期内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向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提出申诉。

二、申诉后是否影响当事人上诉权的行使
法律规定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必须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但如果是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因故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又认为判决不公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后,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对再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仍然可以行使上诉权。
三、申诉时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A4纸)、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以及证明自己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申诉书要写明申诉请求和事实理由,注明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四、检察院不受理哪些申诉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1、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裁定再审的;3、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收养关系等人身依附关系的,但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受理。
五、当事人到检察院申诉应注意哪些问题
1、当事人申诉可向检察院申诉,也可向法院申诉,但不要同时向检察院和法院申诉。
2、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时应履行举证义务,应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检察机关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依法行使调查权,收集相关证据。
3、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当事人的申诉请求,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予以支持。

回答2:

检察院抗诉再审判决后不服,就不能再提起抗诉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回答3:

对于:(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回答4:

回答 2013-04-15
你好! 其实结果为省检院向省法院抗诉。所以,可以直接找抗诉机关。 如果居住地离省会较院,可通过市检院提交抗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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