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要是回答这个问题,若是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在工伤已经结束了,现在已经报销下来。如果要是必须开鉴定,那么你首先要去医院开工伤各种手续齐全,然后你在去保险公司去证明一下,等手续齐全之后,那么你就去原所有单位去找领导签字,就这样经过领导就可以办理工伤鉴定验证了。
工伤认定书还没有下达,那么是不能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而医疗费是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