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有: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共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中共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纂和出版中共镇江地方党史、地方志和年鉴,编辑出版有关史志书籍、地情资料和刊物。
3、对辖市(区)、市直各部门史志年鉴编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审稿验收工作。
4、征集、收藏、整理保管党史和地情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5、参与组织全市重大纪念活动,运用史志资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6、参与重要革命遗迹和纪念地的调查、认定、预审、建标立碑、宣传利用工作。
7、组织开展史志年鉴理论研究,管理和指导市中共党史学会、方志年鉴学会,评审史志科研成果。
8、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有关任务,完成上级党史、地方志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
【定义】
史志办是地方史志办公室的简称,是当地党委政府的一个部门,负责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情历史编撰工作,出版县志(市志),有些地方,县市区政府一般是史志办与党史研究室(党史办)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也有单独设立史志办的。
史志办有的地方称为方志办,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各地区的行政机构设置不一样,机制具体职责有所差别,以镇江市史志办为例:
其主要工作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共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中共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纂和出版中共镇江地方党史、镇江市志和镇江年鉴,编辑出版有关史志书籍、地情资料和刊物。
(三)对辖市(区)、市直各部门史志年鉴编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审稿验收工作。
(四)征集、收藏、整理保管党史和地情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五)参与组织全市重大纪念活动,运用史志资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六)参与重要革命遗迹和纪念地的调查、认定、预审、建标立碑、宣传利用工作。
(七)组织开展史志年鉴理论研究,管理和指导市中共党史学会、方志年鉴学会和市新四军暨茅山抗日根据地研究会,评审史志科研成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有关任务,完成上级党史、地方志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
内设科室、机构工作职责:镇江市史志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处(科级建制)。
(一)秘书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组织、人事、秘书、财务、文书档案、保卫保密,老干部工作和车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及有关书刊发行工作。
(二)党史编研处:组织编纂出版中共镇江地方党史和相关党史书刊,开展党史理论研究,负责对辖市(区)及有关部门开展党史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方志处:组织镇江地方志的编纂出版。负责续修镇江市志工作的规划与实施,指导辖市(区)志及部门志、乡镇志的续修、编纂工作,参与组织有关志稿的评审、验收、出版等工作,开展方志理论研究。
(四)年鉴处:负责《镇江年鉴》编纂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稿编纂、版式设计等工作;对辖市(区)、市直各部门年鉴编纂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业务指导;开展年鉴理论研究。
(五)宣传教育处:负责史志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有关重要纪念活动,指导相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组织编辑《镇江大事记》;承担市党史学会、方志年鉴学会和市新四军暨茅山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的有关文字工作,协助组织有关学术活动;承担重要革命遗迹和纪念地的调查预审、管理利用方面的具体事务工作;配合搞好基层史志工作人员的培训;承办优秀史志成果和史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六)信息资料处:负责征集、整理、收藏、保管、研究、利用党史资料;负责地情丛书的编辑出版,承担旧志及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管理图书资料、报刊及音像制品等,提供利用;负责史志工作信息的搜集和对外交流;负责对辖市(区)史志资料管理工作的调研与业务指导;建设、管理镇江市情资料信息库网站。
参考:http://szb.zhenjiang.gov.cn/xxgk/nsjg/
以南京为例: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制订全市地方志编纂的政策规定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南京通史》《南京市志丛书》的编纂以及对各区、各系统、各部门的专业志的编修、续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评审、验收各类志稿。
3、指导区志、县志、年鉴及其他地情资料书籍的编纂工作,并对续修和新修的各类志书、年鉴进行评审、验收、协调安排出版。
4、负责《南京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
5、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的培训;负责积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志文献,综合开发利用地情资料。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扩展资料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处、年鉴处、市志编纂处、地情资料处、编研处及机关党总支。下设信息资料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各处职能确定
秘书处: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秘书、人事、档案、劳资、财务、出版物印刷、保
年鉴处: 负责《南京年鉴》的组稿、编辑、校对、出版等工作;承担市政府网站群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南京市每月要闻编发工作;指导各区及专业年鉴编纂工作。
市志编纂处:负责《南京市志》《南京简志》《南京通史》编纂出版等工作;协调、指导、审定全市各专业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地方志书及资料长编的编写工作。
地情资料处: 组织开展南京地情调查研究,收集、整理、编写、保存、开发地情资料;负责旧志整理;承担有关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和材料编写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专项任务。
编研处:组织开展市区志鉴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南京史志》编辑工作;承担本办有关志鉴书籍采购、交流、发放及书库的管理工作;承担南京市地方志学会日常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本办党建、纪检、工会、群团等工作。
南京市方志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南京地方志网站”、“方志南京”官方微博的建设和维护;承担方志馆展览馆、阅览室、资料室的日常管理和对外开放工作;协助做好《南京市志》《南京年鉴》《南京史志》等出版物的美术编辑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地方志-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地方志-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