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我们一般说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例如安全部部长、安全科科长、专兼职安全员等。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都有安全管理职责,但不是安全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规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南》对安全管理人员也有相应的规定。
专职安全员是指单位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的人。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单位部门的安全必须由单位、部门的一把手亲自负责,才能落到实处。
国家《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七)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一般都有这样的规定,应该是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