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的信用证有哪些类别

2025-04-15 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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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 光票信用证:
          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3. 可撤销(REVOCABLE)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4. 不可撤销(IRREVOCABLE)信用证:
          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

  5. 保兑(CONFIRMED)信用证:
          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

  6. 即期信用证:
          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7. 远期信用证:
          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8. 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信用证:
          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上述条款,通常用红字打成,故此种信用证称“红条款信用证”。

  9. 付款(PAYMENT)、承兑(ACCEPTING)、议付(NEGOTIATING)信用证:
          信用证应表明其结算方法是采用即期或延期付款、承况或议付来使用信用证金额。(百度,谷歌)

  10. 可转让(TRANSFERABLE)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11. 背对背(BACK-TO-BACK)信用证:
          是受益人要求通知行在原有的信用证基础上,开立一个新的信用证,主要两国不能直接进行贸易时,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贸易。

  12. 对开信用证:
          双方互为进口方和出口方,互为对开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

  13. 循环(REVOLVING)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即可多次循环使用之信用证,当信用证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完后,仍又恢复到原金额。

  14. 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
          一笔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括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证方式、部分托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