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出让的土地转让,办理过户手续如下:
一、提交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土地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税费交纳凭证;
6、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7、宗地图;
8、转让协议
二、具体流程 ,资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即可携带上述资料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过户登记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将在网站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相关者未提出异议的,申请人自公示期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国土资源局办理过户相关手续,领取证书。
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你需要提供详细资料:
①双方协议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②测绘资料及其图纸;
③其他相关资料(各地要求不一样)。
■其他问题
①办理土地证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前置条件;
②国土部门只收取证书工本费及其相关费用,也就几百元吧,各地规定不一;营业税、交易税等,由税务部门征收;也有由国土部门代收的情况。
因为各地规定不一样,很难说出一个具体的标准,但可以告诉你的是国土部门收取得费用是很少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