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了两年班,公司现在的部门撤销,将把我们换到另一个部门,公司这样做有违约吗?

2025-01-19 02: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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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公司违约。原因单方面变动工作岗位与工作内容。
2、经协商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

说明:
一、
有上限的经济补偿。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a、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

b、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以上补偿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
无上限的经济补偿。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数额的限制。

a、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含退休退职的)。

b、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

c、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解除合同的。在以上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三、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后还是否需要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实施条例》对这—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赔偿金后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的情形可能同时属于一中ab和二中b描述的情况。所以可以与公司协商补偿与赔偿的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去仲裁,不愿意去交涉的可以多人共同聘请一个律师代理。

回答2:

看你签的合同具体内容,如果没写明职位、职务、部门,那么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不违约。如写明,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