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意见:1.04年以前批准药理基地假如没有在15个公告内,目前是否合格?合格2.根据三十四条说法对已经取得资格的机构要求三年复查.对在05年3月1号提出申请,公告没有宣布通过的临床试验机构,目前是否是允许做试验?公告中已经批准的专业可以做,没有批准的不行。
可能是我问的不清楚, 我想问的是曾经是药理基地目前不在公告中的研究机构假如在05年3月1号之前提出申请的是否合格?第二个问题是同样情况没有在05年3月1号之前提出申请的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