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3.3.1规定:
3.3.1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应区分为A级和B级。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3.3.1-1的规定,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3.3.1-2的规定。
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最大适用高度宜适当降低。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按最大适用高度区分为A级和B级。详见《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3章第3节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A级与B级高度的划分:
①A级高度:结构高度不大于《高规》(JGJ3-2010)(表3.3.1-1)的最大适用高度;
②B级高度:结构高度大于A级最大适用高度,但不大于《高规》(JGJ3-2010)(表3.3.1-2)的最大适用高度;
③A级高度和B级高度建筑结构的高宽比都必须满足《高规》(JGJ3-2010)(表3.3.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