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北京的初中生宋某(14岁)、张某(13岁)因两周前与“蓝极速”网吧的服务员发生纠纷,起意报复,在火灾现场附近的加油站购买1.8升汽油,于2002年6月16日凌晨纵火,造成了25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惨剧,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6月18日,警方将两名涉嫌纵火的初中学生抓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8月27日对“蓝极速网吧”放火案作出一审判决:
因嫌疑人在犯罪时均未成年,依法对他们从轻处罚。
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某(男,14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某(男,13岁)因不满14周岁,未追究刑事责任,已于2002年6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养。
设置问题:
1.本案属于何种诉讼?案件的起因是什么?
2.案中宋某、张某分别会受到何种处罚?
3.你认为法院会怎么判决?依据是什么?
4.在遇到类似纠纷时,你会选择什么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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