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问题相关解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
一、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十一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死亡伤残的赔偿额度为十一万元。
二、上述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而且还包括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些项目的赔偿。
三、如果机动车事故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则上述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十一万元降为一万一千元。
请仔细看你的保险单,上面都写着赔偿的金额,伤残最高赔付11万,医疗最高赔付1万,财产最高赔付2000,按交警认定责任赔付,你自己算一下看看是多少钱。这个仅为交强险赔付,如果机动车入了商业险,商业险的赔付还要高一些。
第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第二、根据以上的赔偿限额,你的伤残赔偿金是可以在11万的范围内全部得到赔偿的,而医疗费用的话,保险公司只能报销1万元,超过的部分就由你自己和对方根据责任比例分担
交强险医疗1万部分责任!其他的分责任!11万60%是你得责任。财产2000元也分责任
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不看责任赔,超过部分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比例赔。如果非诉讼向保险公司理赔,具体赔偿项目、金额,及有关材料需保险公司审核后确定,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