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基本条件/报名招生对象1、本科 地方考生为20周岁以下(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招收艺术学校毕业生。士兵考生为 22周岁以下(1月1日以后出生)、服现役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截止当年6月30日)、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2、中专 11-13周岁的小学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志愿献身国防。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艺术特长。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报 名 1、考生于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报名时交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美术类考生需另交材料费60元)。 2、报名时,本科地方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应届证明、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士兵考生持士兵证、高中以上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年月、入伍时间);中专考生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年月、就读年级)。 文化考试/录取/待遇文化考试 本科地方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本科士兵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发给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中专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五、六年级语文、数学。 注:本科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 录 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中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待 遇 1、凡被正式录取的本科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2、凡被正式录取的中专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合格者即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学习、生活、医疗等费用由军队负担;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在学院提干、定职定衔,定向分配到军队文工团工作。(一)考生所在省市要求携带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院校专业考试的,报名时务必出示原件,因没有办理艺术类考生《准考证》或《报考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二)教育部规定,凡省级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取得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请考生注意所在省市高招办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三)被正式录取的地方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四)我院对学员实行全程淘汰制。学习期间经全面考查不合格或专业上无发展前途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手续。从地方入学的,回原户口所在地,从部队入学的视情回原单位或原籍。(五)考生报名时所持相关证件一律出示原件、交复印件,所交照片、作品、报名考试费等概不退还。 (六)考生应试期间食、宿、差旅费等费用自理。 (七)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总分。 (八)考生所填写的“出生年月”和“应(往)届”信息资料虚假者,一律取消专业测试和录取资格。 (九)我院是全国唯一的军队艺术院校,没有分校,专业考试在我院(北京)组织,在外地不设考点,不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十)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邮编:100081)。北京站乘地铁至西直门转634、26、运通205路公共汽车、北京西站乘320路公共汽车到魏公村站下车即到。招生办: 010-62176610(66869061)标准的三本院校,差别很多,谁知道你报的什么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