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
为活跃机关业余文化生活,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活动室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体活动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文体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00—10:30,下午16:00—16:30,晚上18:00—22:0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文体活动室主要为机关内部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凡来文体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五、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不超过规定时间,不影响工作。
二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三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四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五不带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室活动。
六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1,凭证(身份证?工作证?或相关卡片)进入。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3,室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追跑打闹。4,爱护室内的器材和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5,保管好个人物品,以防丢失。 6,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7,注明开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