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名称:秘书。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行政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是:全省统考: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全国统考: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注:目前开考等级:四级、三级、二级。申报条件----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年。(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秘书工作2年以上,(4) 取得本职业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秘书工作1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3年。(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