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机器、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2、由上可知,购入的消防器材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因此,如果购入单价超过2000元,且估计可以用2年以上的,你将其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3、反之,则购入时计入”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如果你单位在筹建期,则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如果你已经是在正常经营期了,则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物料”
希望以上能够帮到你!
消防器材使用年限不能超过2年,无论原值是否超过2000,都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因为其单位资产较小,且使用期限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