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混凝土搅拌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对搅拌站料斗、储水器、皮带运输机及搅拌楼采取遮阳措施;
(2)对原材料进行直接降温时,最好采用对水、粗骨料进行降温的方法:可以采用冷却装置冷却拌合用水,并且对水管及水箱加设遮阳和隔热设施,也可以在水中加碎冰作为拌合用水的一部分。混凝土拌合时掺加的固体冰应确保在搅拌结束前融化,而且其重量并应在拌合用水中扣除;
(3)原材料进入搅拌机的最高温度不宜超过表6-9的规定;
(4)混凝土拌合物出机温度可以按表6-9估算,且不宜大于30℃。必要时,应该采取附加控温措施;
(5)必要时,可以采取喷液态氮和干冰措施,降低混凝土出机温度。
表6-9 原材料最高入机温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