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应谨慎使用CIF术语

2024-12-03 15: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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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市场行情的考虑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卖方为了在竞争中取胜,有时不得不迁就买方,而采用对买方比较有力的DES、和DEQ或DDP等目的地交货术语。同理,卖方也会采用CFR、CPT、CIF或者CIP等术语,以表示愿意承担安排运输事宜以及支付运费的责任。但卖方接受承担更多风险与费用的贸易术语的同时,由此增加的经济负担终究会反映在价格上,而使得价格随风险的加大而加大。
  2.运输及保险控制
  在许多事例中,那些货物出口量大及出口订单稳定的出口商,常常比进口货物较少的进口商居于更有利的谈判地位,出口商可以从承运人及保险人那里获得较优惠的条件。一般而言,在出口地安排运输事宜总是较为有利。因此,除非另有原因,否则出口商没有必要坚持以EXW、FCA或FOB等术语交易。并接受须承担较多义务的贸易术语,例如CFR、CPT、CIF或CIP等。
  在正常情况下,凡具有良好设施的集装箱港口及政局稳定、法制健全的国家,发生政治****、港口拥挤、****而使贸易中断的可能性比较小。出口商可选择将其义务延伸至目的地交货的贸易术语,例如DES、DEQ或DDP等,当然,若出口商认为上述风险难以确定,以致不易计算价格时,只好采用FAS、FOB、CFR、CPT、CIF、CIP等术语,将上述风险转由进口商承担。
  3.GOVERNMENT的干预
  各国 GOVERNMENT当局常直接或间接的引导或规定本国厂商须以CFR或CIF等术语出口货物,或以FOB、FAS或FCA等术语进口货物。原因在于:以CIF或CFR等术语出口时,安排运输和保险将由出口商负责,出口商可尽量利用本国船舶装载、向本国保险公司投保;而以FAS或FOB等术语进口时,安排运输和保险将由进口商负责,进口商可尽量安排本国船舶承运、向本国保险公司投保。这样以贸易术语为工具,引导本国厂商利用本国船舶装载进出口货物,从而达到包袱或扶持本过航运及保险产业的目的。
  此外,就出口国而言,出口商以CFR或CIF等术语出口货物时,出口商虽承担运输及保险费用,但这些费用已计入价格内,可增加外汇收入。就出口国而言,进口商以FOB、FAS等术语进口货物时,进口商虽承担运输及费用,但因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以本国货币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可以节省外汇。
  4.地理因素。
  一个地处岛国的贸易商从事对外贸易,由于地理上的限制,不便或不能以DAF等术语交易。
  5.外汇管制
  在以EXW、DES、DEQ或DDP等术语出口货物时,如国内存在外汇管制问题,在实务中,贸易商将遇到很多困难。目前许多国家都实行外汇管制,采用上述术语者较少。
  选择贸易术语的个别原则
  按照实务经验,进出口商通常在考虑下列因素之后,再决定选用适当的贸易术语。出口商选用贸易术语的个别原则:
  1.就出口商而言,在下列情形下,宜选用FOB术语
  〈1> 运价有上涨趋势时。
  〈2〉船舶紧张时。
  〈3〉需租船运输时,而又不熟悉此项业务时。
  〈4〉进口港拥挤时
  〈5〉本币有升值趋势时〈如用CFR或CIF等术语,则支付运费时的汇率较高,结汇时的汇率较低,切如需预售外汇,则其预售外汇成本将增加。〉
  〈6〉卖方市场〈sellers market〉时。
  2. 就出口商而言,在下列情形下,宜选用CIF或CFR术语
  〈1〉运价有下跌趋势时。
  〈2〉找船容易时。
  〈3〉精于运价及保险费的计算时。
  〈4〉进口港不拥挤时。
  〈5〉进口国外汇短缺时〈若进口国外汇短缺,船公司将要求出口商先付运费而不管出口商以何种贸易术语交易。
  〈6〉鲜活、易腐货物,或在目的地拍卖不足以支付运费时。
  〈7〉本币有贬值趋势时〈支付运费时的汇率较低,嗟悔时的汇率较高,这里所指汇率均指应付汇率〉。
  〈8〉本国保险费率较低廉时。
  〈9〉出口商须控制交货期时。
  〈10〉小额交易时。
  〈11〉需要出口业绩时。
  〈12〉付款方式为D/P或D/A时〈宜用C&I,否则在CIF术语下,出口商须先致富运费,影响资金周转〉。
  〈13〉邮资没有后付的制度,故利用邮递运输时,应采用CFR或CIF属于。
  进口商选用贸易术语的个别原则
  1.就进口商而言,在下列情形下,宜选用FOB术语交易
  〈1〉运价有下跌趋势时。
  〈2〉找船容易时。
  〈3〉大宗货物交易,而熟悉船业务时。
  〈4〉运费占货价成本的较大比重时,切以即期信用证〈sight L/C〉进行结算时〈可少缴结汇保证金、进口许可证费、开证费等〉。
  〈5〉本国保险费率较低时。
  〈6〉本币有升值趋势时〈因开证嗟悔保证金中,运费部分不必缴付结汇保证金,货到时,才以较低汇率折付本币。
  3. 就进口商而言,在下列情形下,宜选用CIF术语
  〈1〉运价有上涨趋势时。
  〈2〉找船不容易时。
  〈3〉大宗货物交易时,不熟悉租船业务时。
  〈4〉以远期信用证〈Usance L/C〉交易时,需从银行融资时〈因运费及保险费也可获得融资〉。
  〈5〉本币有贬值趋势时。
  〈6〉小额交易时。
  〈7〉进口鲜活、易腐货物时
  〈8〉以邮政包裹进口时。
  〈9〉需要进口业绩时。
  综上所述,贸易术语是决定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贸易商必须充分了解各种贸易术语的内涵,依据实际需要采用适当的贸易术语。贸易术语的选择是一门艺术,因时、因地、因人灵活运用。

回答2:

CIF国际贸易术语指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贸易术语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 CIF 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 CIF 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CIF 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若当事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 CIP 术语。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线,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装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b) 保险合同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合同应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确协议时,应按照《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人协会)或其他类似条款中的最低保险险别投保。保险期限应按照 B5 和 B4 规定。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费用,卖方应加投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如果能投保的话。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价款另加 10% (即 110% ),并应采用合同货币。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 无义务。

b) 保险合同 :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已按照 A4 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处收受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 B5 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 B7 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 B6 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 A4 规定交货为止;及按照 A3a )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货物的装船费;及按照 A3b )规定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及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货港的任何卸货费用;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6 费用划分

除 A3a) 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 A4 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如买方未按照 B7 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 A4 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 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装运货物的时间和 / 或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此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须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且,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可转让提单)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后手买方出售在途货物。

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 EDI )讯息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 A8 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 A4 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 / 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A8 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额外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 A10 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其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有关CIF贸易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CIF术语
CIF英文名称:CIF.....Namde port of destination
CIF 是cost,insurance,freight 三个字英文字的字头
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CIF的解释:
卖方:(1)负责签订运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支付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及时向买方发出详尽的通知;
(2)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出口也可证及各种官方证明文件,支付各种出口关税和费用;
(3)负担在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负责支付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5)负责提供相应的发票或相应的电子信息,清洁已装提单和保险单。
买方:(1)受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支付货款;
(2) 负担除运费和保险费以外的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及卸货费用;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风险;
(4)负担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手续。

回答3:

在另一贴里我已经回答了,进口与CIF的利弊关系要根据运输方式来讨论。既然该贴说道“进口要谨慎使用CIF价格条款”,那么就假设是海运吧。

价格条件是划分买卖双方责任和费用的术语。单从其内容看,进口作CIF当然好,不操心租船订舱保险诸事,坐等货物到港。如果这个世界是个君子世界,没有诈骗,没有犯罪,那肯定进口都愿意CIF,出口都愿意FOB。不幸的是,当前的国际贸易环境不巧就是充满险恶的。

CIF合同是单据买卖合同。卖方租船订舱,把货物交到船上,取得海运提单,配上汇票等单据,通过银行向买方收钱。因为船方由卖方指定,卖方与船方勾结的可能性就存在。如果卖方并未将货物装船,但船方开出假提单呢?或卖方干脆连船方也隐瞒,装一柜子垃圾骗取提单呢?就算你要去装运港监装,还有可能在中途货物被卸下转卖。而买方只要见到正确无误的单据,信用证条件下就必须付款,托收条件下不付款或承兑就取不到提单。也就是说,不付款买方就不会知道到底有没有货?是什么货?只要卖方有这个犯罪想法,他就一定能找到与之配合的船方。但如果是FOB,船方由买方自己指定,这个问题就完全可以避免。如果进口的货物数量很大,或价值很大,就一定要FOB,派自己放心的人去承担运输任务。对于一般数量的一般货物,可以采用CIF,但要在信用证里或合同里注明,只接受信誉卓著的一流承运人,如马斯基、劳埃德等;要求远期信用证或远期D/P,或D/A。这样轮船到港之后可以做T/R,预借提单提货,发现有诈马上报警,同时向当地法院申请止付令。只要款还没付出,一切都来得及。

回答4:

保险问题不好解决,在国外买保险的话,官司打起来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