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判刑行吗?拘留多少天?如果说暂时拘留30天是什么意思?

2024-12-01 08: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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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被刑事拘留并不表示一定会被判刑。
只要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在侦查机关刑事立案后,就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但如果经侦查发现不构成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应撤销立案,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如果检察院审查,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也可由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如果经法院审理,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也可由法院判决无罪。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一般为十四天之内,最多不得超过三十七天。
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对当事人刑事拘留后,侦查机关应该在30天内决定是否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暂时拘留30天”的意思是指先行将当事人拘留,根据以后的30天内的侦查情况再决定是否应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是否要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回答2: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至于刑事拘留30天后,是否叫家属去,要看案件的调查结果。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予以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确有犯罪嫌疑,但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继续侦查,可能联系家属办理相关手续;确有犯罪嫌疑,证据充分。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立即逮捕。可能联系家属取走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物品。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回答3:

拘留30天就属于刑事拘留,涉嫌刑事犯罪,如果查明证据,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判刑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回答4:

刑事案件那就不好办了,就说明肯定是有事的,或者说是肯定是犯法了,暂时拘留就是定性还没完成还需要一段时间判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进去的?

回答5:

拘留是因为犯事了,看大小拘留多久,如果算的上违法犯罪的应该会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