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是不能再要回来的:
1、但是如果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可以重新申请户口所在地的宅基地;
2、农村的宅基地,在一定时限内,未使用的(未建),一般来说是要收回的。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 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 收回。
现在的中国讲的是依法使用宅基地,由政府国土部门依法审批,自己就别想当然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