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签定合同,在不改变原合同的情况下,按照财务处理应该将多收的承兑价值计入冲减财务费用。
如果按加价计算应该是第二种,因办他考虑了税金,但也不全对。没有考虑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
每吨应为930*5.3/100=979.29 979.29-930=49.29(汇差加价)
增值税 :49.29/1.17*17/100=7.16
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7.16*11/100=0.78
税金加价:(7.16+0.78)*5.3/100=0.42
最后应加价:930+49.29+7.16+0.78+0.42=987.65
以上也不全对,因为加税的资金也有税金,只能说比较接近。无论是购货方和销货方这样计算是考虑最终的现金流(个人意见)
收货方还是销货方?其实为了避免双方会计麻烦,具体总金额由销售定,一款货物的话,就总价除数量倒算一个单价最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