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但是现在和你一样情况的人确实很多,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不在一起,这样的话你可以让中山派出所开具你在这个派出所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就可以,他们真要是不给开的话,你可以拨打12345热线或者到派出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去反映,这是他们的职责为什么不给开,让他们也知道一下平民百姓也不是好惹的,祝你好运!
无犯罪证明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派出所不给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包含着两种可能:
1、不符合出具该证明的情形;
2、当事人有违法犯罪前科记录。
具体内容如下: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出具的对象是单位而非个人,如果个人自己到辖区派出所要求出具该证明明显是不符合出具的条件的。不过在日常的实践中,不少基层派出所本着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在当事人自己携带单位介绍信的前提下也会对其出具该证明。
严格意义上来说,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准确的来说该证明分为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两种。如果民警查到当事人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那么就会出具一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果民警查到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记录,那么出具的则是有违法犯罪记录,其中会注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案由以及处罚结果等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无犯罪证明,这个东西已经过时了,而且有妨碍人权的嫌疑。 公安局若有这方面的新文件,当以此文件为准。 银行行业最怕的就是监守自盗现象,所以个别银行或行业会要求员工开个无罪证明。过去在派出所就可以开。现在貌似不行了。 你可以将公安部门的这个文件复印一下或记住文件号,告之要去的新单位,因为这不是你的过失,而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问题。
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