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策于 1985 年设立,是国家专门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截至 2015 年,资助金额总计 26.5 亿元,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 53778 人。我国实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制度,是一项富有远见的战略决策,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和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评审、追踪问效和经费管理等工作。2016 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开展面上资助工作两批次、特别资助工作一批次,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一批次,继续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与中国科学院共同开展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为使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了解 2016 年基金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原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编辑了《2016 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各有关地区、部门及设站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好 2016 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指南》中的内容如有调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发布相关信息,不再另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