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的法律人也有关注法律电影者,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著有《看电影学法律》一书,分析了《纽伦堡大审》等几部法律影片,重在分享法律电影教学的方法。蔡兆诚著有《法律电影院精辟解析18部经典法律电影》一书,曾任政治大学教授的苏永钦先生在评论此书时说:美国没有司法院,好莱坞已经承担了司法院的功能。从本书介绍的法庭电影的多样性即知,电影工业对法律制度绝对不只是盲目的支持和歌颂,实际上观众看到更多的批判和质疑,审判者面对社会和政治压力的脆弱、陪审团的可操纵性,律师唯利是闷如答图、为魔鬼代言的刻板印象不断被强化,和欧洲不同、完全被推到行政体系的美国检察官,则似乎都有浓厚的政治动机。美国人民经过这些批判的洗礼,不但更了解法律是如何运作,而且有了更好的‘加入’的心理准备,对于司法的产出建立了恰如其分的期待值。花再多力气去改变制度,而不设法提高人民对司法的认知和认同,最后得到的终究还是不信任,而一旦没有信任,司法的社会功能其实相当有限。他推荐法律系学生读这本书,学着从电影了解法律,从法律了解人性,也从这本书感染对法律的热情,作个真正入世的法律人。
台湾《在野法潮蚂慧》杂志在2010年曾以戏法和法戏为题,召开两次会议研讨电影中橡帆呈现的律师形象、法律制度和拍摄题材,邀请来的有导演、编剧、影评人、检察官、律师,电影人与法律人坐到一起谈戏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