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医保定点医院看病不可以报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可有所差别,以鼓励参保人员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向左转|向右转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检查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及帐目清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或取消定点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在非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不能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也有相应规定。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可以自主决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购买药品,也可以凭处方到指定的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不选择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就医决定一个点在不同的类中规模,个人承担医疗费用会有所不同,为了鼓励参保人员去医疗机构决定一个点去看医生。
扩展资料: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检查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及帐目清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或取消定点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首先必须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定点的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药店。
2、社保卡上的四家医院+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1模式)可以报销。
3、北京市19家A类定点医院(2013年版,每年都会调整公布一次)、所有专科医院、所有中医医院、120/999急救中心及下属机构、各区县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院、传染病医院、疾控中心。以上这些医院即便不是你卡上的定点医院也可以报销,就不需要占用卡上的四个名额了。
比如你提到的北京儿童医院和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都属于“专科医院”,无需在社保卡上填写即可报销。
但海军总医院不行,卡上没有填写就不能报销,看病可以去看但费用只能是自费。目前在北京地区到任何的部队或者武警医院看病,如社保卡上没有填写则都不能报销。
个人每年可以通过单位或者社保所修改一次自己社保卡上的定点医院。
具体医院名录你可去网上查询一下,有很多网页都有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