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并参加了公司的岗前培训,在辞职时是否需要交违约金及培训费

2025-01-05 11:49:2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签了劳动合同是不用赔付违约金的,还有那个培训费用一般是特定的,好像要培训完能有什么证书的,普通的岗前培训什么的不算的,所以放心大胆的走人,他们一定要你赔的话就是违法的,可以反过来去劳动局投诉他们,加油!

回答2:

很多都不需要

回答3: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就业协议不等于同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事项已经违法劳动合同法第22条之约定,因此个人认为单位不能向你主张相关违约金。
至于培训费用,应当由单位证明,上岗前的培训属于劳动合同法第22条说明的专项培训费用。并且,需要按照单位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来向你主张,而且必须分摊你已经实际工作的劳动期限。